为什么选择DRS来追收海外的应收帐款?DRS的催收方式有何不同?浅谈基本战略.
DRS在20多年前的创办理念便是以“服务的质量”来领先群伦. 再综合了合理的收费标准. 造就了日极月累的基础客户群及口耳相传的无数推荐.

在美国传统的商账催收行业里, 一般是在接到案子之后, 邮寄”付款需求的催收信”加上电话语音系统的留话来要求债务人”回信”或”回电话” . 希望藉此联系上债务人. 此一操作方式是比较经济型的作法, 且绩效不彰的. 不但被动而且不积极.常常到最后浪费了许多时间, 也让债务人更下定决心可以”不理不管”更可以”不付”.时间托的越久就越不好收回.

我们现在来谈谈DRS的催收方式.

在尚未正式接到客户委托前, 就客户所提供的债务人(公司)材料, DRS的第一步便是对债务人(公司)展开前期的调研.
DRS要研判的是在于:
1) 债务人(公司)的主要/次要股东是否有”偿还能力”
2) 债务人(公司)的主要/次要股东是否有”偿还意愿”

当以上两项中有一项成立时, DRS便会考虑接受委托这个案子
DRS的优势在于, 我们是决定债务人(公司)是否有”偿还能力”及”偿还意愿”的判官

很多情况下在DRS将债务追收后, 债权与债务双方又开始作生意了. 这样的情形常常发生, 我们也乐见其成. 毕竟商场上是没有永远的敌人. 而作生意为的是赚钱而不是斗气.
今天就把您的海外债务交给DRS来追收. DRS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将”废纸变黄金”. 而您明天或许又多了一个客户.